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鄂教学办函〔2022〕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做好我院就业统计核查专项监督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二级院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 2、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3、对本次核查工作情况将严格执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做到“零容忍”。同时启动相关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院通报。 4、监督举报:学院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建立监督举报机制,畅通信息通道,如发现有违反“四不准”工作要求的,可通过各种方式向我院纪检部门反映。 监督举报信箱: 设立在行政楼、学生宿舍楼;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373962517@qq.com ;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193826。 纪检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