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主页 > 工作动态 >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时间:2017-06-23 14:5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根据全省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统一部署、武汉工程大学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结合学院2017年纪检工作安排,今年5月将在全院党员干部中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学习宣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以实际效果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开展《准则》《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1.学院主要负责人为学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讲1次学习贯彻《准则》专题党课(责任单位:党委组织宣传部)
2.按照全省统一要求,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参加《准则》《条例》测试活动,加强对各单位开展《准则》《条例》测试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责任单位:纪检办公室、各党总支)。
3.各党总支要采取廉政党课、专题报告会、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要开展以学习《准则》《条例》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责任单位:党委组织宣传部、各党总支)。
(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活动
1.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单位:学院办公室)。
2.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全院各单位及个人结合岗位职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责任清单(责任单位:纪检办公室)。
3.开展廉政谈话活动。结合履职尽责,学院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别同学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责任单位:纪检办公室)。
4.制定重点岗位工作流程,防控廉政风险。对全院所有重点岗位进行摸底,制定重点岗位工作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构建“权责明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防控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责任单位:纪检办公室、全院各单位)
5.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报告会(责任单位:纪检办公室)
6.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就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责任单位:党委组织宣传部、各党总支)
7.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以培养优良家风为主要内容,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廉洁家风主题图文展
(责任单位:纪检办公室、党委组织宣传部、各党总支)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参加学校邀请的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高进作有关职务犯罪预防方面的专题报告(责任单位:纪检办公室、党委组织宣传部)。
2.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省纪委监察厅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吴元欣案件中汲取教训(责任单位:纪检办公室、各党总支)。
3.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阅读省纪委监察厅编印的《忏悔录》,结合吴元欣案件进行深入讨论(责任单位:纪检办公室、各党总支)。
(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1.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察厅联合相关单位开展的廉政书画展、廉政讲堂活动,积极参加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展的以“弘扬传统文化,强化廉洁意识”为主题的微电影展评活动(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宣传部、各党总支)。
2.各党总支要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责任单位:各党总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强化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重点,亲自部署;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纪检办公室要积极组织协调,抓好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二)结合实际,突出特色
       各单位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一系列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在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力求活动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宣传教育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切忌走过场,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宣教月活动与各单位主要业务工作相结合,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整改提高
       宣教月活动结束后,各党总支要认真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撰写总结报告,达到总结、整改、提高的目的。将总结材料于5月27日前报送纪检办公室(3教713办公室,联系电话:87195007)。
 
纪检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23)
10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版权所有 ©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纪检办公室 2016 All Right Reserved.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虎泉街366号   电话:027-87193826